第四章

约翰·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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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目前人们提出来的若干项措施,如提高或降低币值,铸造硬币,控制贸易差额,以及重建银行。

    我希望人们知道,当我使用“提高币值”(Raising the Money)这个词语时,指的是增大货币的单位,因为我认为提高币值并不增加货币的价值。

    只有通过减少白银的数量或增加对白银的需求,白银的价值才会增大。假如白银的输出额和消费额大于进口额,或者需求量增加,白银的价值就会增大。假如进口额大于出口额或消费额,或者需求量减少,白银的价值就会缩小。

    如果提高或降低货币面值能增加货币的价值或能促进国内贸易或国外贸易的话,那各国也就不需要货币了。人们可以把100镑的货币面值提高或降低2倍、10倍、100倍或更多倍。但提高或降低货币面值是不正当的,因为这样一来,偿付给契约的价值就比契约上载明的价值少了,同时提高或降低货币面值也会对国内或国外贸易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凡是主持公道或了解贸易和货币本质的国家,都不会这样做。假设某甲出售12查尔德 [3] 粮食可以换得6个月后支付的100镑,他打算用这100镑偿付因为购买100镑法国酒而对他签发的汇票;但在这期间,货币面值提高了一倍,那么,他得到的100镑就将只能够偿付汇票的一半,因为它只相当于订约时的50镑。而且,他得到的那100镑也将不能买到和以前同样多的货物。由于国王已下令,每人只能收回一半债权,因而人们仍然可以按原货币面值清偿已经欠的债务,并可以按原货币面值偿付以前依赖公众的信任签订的契约。但是,在以后的交易中,人们将考虑到货币的价值,货物的价格将上涨,虽然可能不与货币按同一比例上涨。那些不按货币面值增大的幅度相应提高货物价格的人,将遭受损失。

    当6便士被提高到12便士时,6便士也就值12便士;但便士的价值却被降低了一半。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我将讨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货币面值提高后,货物价格跟着上涨,另一种是货币面值提高后,货物价格不上涨。

    如果货物价格上涨,提高货币面值便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一匹哔叽的售价为40先令,先令的面值被提高到18便士时,一匹哔叽的售价就将是3镑。这增大了货币的计算单位,人们可以只偿付已欠债务的2/3,但却没有增加货币数量。这便是提高货币面值的必然结果,因为人们关心的不是货币单位的大小,而是白银的价值。

    如果货币面值提高后,货物的价格仍和以前一样,那么,全部输出货物在国外的价值就将降低,全部输入货物的售价就将提高。举例来说,假如半克朗硬币的面值被提高到40便士后,半克朗硬币购买到的货物和以前用40便士购买到的货物一样多,那么,一个商人如果向荷兰输出300镑货物并可以在那里售得390镑的话,他就可以从输出的300镑货物上获得220镑利润,因为荷兰的390镑通过平价汇兑或通过运送银块,将等于苏格兰的520镑。同300镑货物仅仅带来390镑的收入相比,这种贸易并没有给国家带来更多的利润,因为,货币面值提高前的390镑同货币面值提高后的520镑含有相同数量的白银,而且所能购买到的外国货物的数量也相同。但这种贸易却会给商人带来很大利润,以致会有更多的人从事这种贸易,从而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在国内,由于买者多于卖者,价格将被提高,在荷兰,由于卖者竞相出低价,价格将被压低。然而,我国的价格仍较低,外国的价格仍较高。由于荷兰商人知道我国的货物非常便宜,他们不会向我国商人购买任何东西,而会用输出的货物换取我国的货物。

    假设我国每年输出300 000镑(按原始成本计算)货物,在国外可以卖得390 000镑。输入和国外开支为410 000镑,每年必须输出20 000镑货币偿付差额。货币面值被提高1/3以后,货物价格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以外币形式、或货物形式、或通过汇兑输入苏格兰的225 000镑,就可以购买到在国外可以卖得390 000镑的货物。如果输出、输入以及国外开支保持不变,则苏格兰就将出现185 000镑逆差。因为,虽然苏格兰货物的售价降低,但其他国家却不会使其货物的价格比以前低,也不会使其货物的价格低于在其他地方可能获得的价格。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生产的农产品和制造品的数量大于消费额和输出额;售价较便宜会增大外国对我国货物的需求 。

    假如我们有钱雇用人干活的话,农产品和制造品的数量也许会大大增加。但我认为,我们现在拥有的货物数量并不比消费额和输出额多很多。纵然较低的售价会引致较大的需求,纵然较大的需求会使农产品和制造品的产值增加100 000镑,纵然极为便宜的价格不会使国内的消费额增加,但是,我们的处境仍将和以前一样,因为那20 000镑逆差仍然存在,增加的货物将白白送给外国人。而且货物产量的增加仅仅是一种幻觉,因为即使需求增加,如果货币数量不增加的话,也不会有更多的人被雇用,从而也就不会生产出更多的货物。由于没有钱来偿付逆差,我们将不得不把对外国货物的消费以及国外开支削减将近一半。

    有人认为,外币的面值被提高会使货币输入苏格兰。

    即使克朗的面值被提高到10先令,但如果苏格兰存在逆差,汇兑仍将高于平价。当英格兰商人在伦敦支付100克朗,而可以在爱丁堡得到105或106克朗的时候,它是不会把克朗输往苏格兰的。

    如果贸易差额相等,外币的面值提高而苏格兰货币的面值没有相应提高,则外币就会输入苏格兰,苏格兰货币的价值就会提高。由此而给一个国家带来的损失,同货币的面值被提高而货物的价格没有相应提高的情形是一样的。举例来说,如果外国人把货币输入我国购买货物,而这种货币输出时不像在我国的价值那样高,则不仅输出我国的货物不会获得利润,而且连收入也会大大减少。

    如果偿付了全部输入和国外开支后,苏格兰仍非常富足,以致有银块或货币输入,同时不准输出货币的禁令仍然有效,那么,苏格兰使其货币的价值保持不变就会变得更加富足,因为外国人将向我国输入较多的货币来购买和以前一样多的货物。

    假如我国同其他国家没有任何商业往来的话,就可以把100镑的价值大大提高,使其在商业活动中当100万镑来使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允许一个外国人来我国,则他就可以用很小一笔钱购买到大片土地或大量货物,而我国的富人如果到外国去,则会变得一贫如洗。

    货币是用来衡量所有货物的价值的尺度;因此,如果币值提高而货物价格不按同一比例提高,货物的价值就会降低。假设苏格兰每年生产的农产品和制造品的价值为200万镑,20年生产的价值为4 000万镑。货币量为100 000镑。提高币值20%,使100 000镑当120 000镑流通。假设货物价格仅提高10%,则120 000镑在苏格兰就等于币值提高前的货币110 000镑,并可以买到和以前同样多的货物。由此可见,货币的数目增加了20 000镑,同苏格兰货物的价值相比,苏格兰或外国货币的价值增加了10 000镑。但是,由于衡量货物价值的尺度被增大了20%,而货物价格仅上涨了10%,因而苏格兰拥有的价值比以前减少了将近4百万镑,或减少了1/10。这样,任何出售自己财产的人得到的白银或任何其他外国货物,就会比币值提高前少1/10。

    法国和荷兰这两个国家可以作为提高币值和降低货币成色的例子。法国的货币面值比其他国家都高,但这并没有阻止法国货币被输出。当1金路易等于12利弗尔,法国有贸易逆差,汇兑率高出平价10%时,在巴黎要支付110个面额为12利弗尔的金路易,才能在阿姆斯特丹换得100个重量和成色与其相同的金路易,在阿姆斯特丹,1金路易相当于9 个基尔德银行货币;所以,从法国输出货币可以获得10%的利润。当金路易的价值被提高到14利弗尔时,法国的贸易逆差并不会因此而减少;汇兑率仍和以前一样,在巴黎仍要支付110个金路易(虽然其价值被提高到了14利弗尔)才能偿付阿姆斯特丹的面额为100镑的汇票,所以输出货币获得的利润和以前相同。如果汇兑率偶然降低,那也是因为法国的贸易逆差减少的缘故,贸易逆差减少,无论币值提高与否,都会降低汇兑率。而提高币值,非但不会使贸易差额对法国有利,反而会增大它的贸易逆差,其原因是,由于法国货物的价格不按币值提高的同一比例上涨,因而法国货物的售价将下跌,而外国货物的售价将上涨,这将增大贸易逆差,使更多的货币被输出,随着货币的减少,许多人将失去工作,从而将减少农产品和制造品的数量,减少国家每年生产的价值,并减少人口。

    有人认为,荷兰人会自己铸造金路易,把它们运往法国,因为在那里1金路易等于14利弗尔,而且有人认为,在货币剪损时期,人们曾把几尼从荷兰运往英格兰,因为在英格兰1几尼等于 30 先令 。这些人了解到的情况是不正确的。自从我知道有汇兑这回事以来,阿姆斯特丹的1金路易,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其价值在汇兑上都比巴黎的新金路易高。在货币剪损时期,荷兰的1几尼在汇兑上要比英格兰的1几尼价值高。那些不了解汇兑情况的人,也许会购买几尼或金路易,把它们运往英格兰或法国,但他们如果使用汇票的话,则会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从英格兰和法国向荷兰输出几尼和金路易是有利可图的。那时,1英格兰镑值8基尔德或不到8基尔德,而且最近8或10年来,阿姆斯特丹与巴黎的汇兑率一直大大高于平价。据我所知,英格兰镑曾等于7 基尔德13斯泰弗 [4] ,面额为3利弗尔的法国克朗在荷兰曾等于37 斯泰弗,在伦敦曾等于39 便士半。

    提高法国货币的价值,等于是向法国人民征税。有人认为,用这种方法征税比用其他方法征税可以更快地得到税款,而且人们感觉到的程度也较小。当国王把金路易的价值从12利弗尔提高到14利弗尔时,造币厂以13利弗尔的价值收进金路易,而以14利弗尔的价值发行金路易;因此,国王从每一金路易那里可以获得1利弗尔的利益,根据国内货币数量的多寡,税款可以达到2 000万或2 500万利弗尔,或更多些。然而,这非但不会增加货币数量,反而会中止流通。人们会把一部分货币保存起来,等待机会把它们输往荷兰,从荷兰他们通过汇票获得的利弗尔的数量,将与输出新金路易获得的利弗尔数量相等,而且根据汇兑率对荷兰的有利程度,还会多得到8%或10%。另一些不愿冒险输出货币的人,也会把货币保存起来,等待新货币的价值被压低,以节省1/13的价值,他们如果把货币拿到造币厂重新铸造货币的话,这1/13就会被国王获得。这种税主要是落在穷人身上。

    一般认为,荷兰货币的价值还不到其流通价值的一半。 但如果仔细进行一番考察的话,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荷兰的主要金融机构阿姆斯特丹银行接受和支付的是银行货币,银行货币要比英格兰的货币价值高:杜卡东值3基尔德,其他银行货币的价值与此成比例;据我所知,荷兰的通用货币含有的白银都是足值的或基本上是足值的,只有一部分斯卡令币不足值,但这并不是有意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拥有造币权的城镇太多的缘故,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便会被纠正,而且这种硬币的价值已被降低到了5斯泰弗半。

    有人认为,提高币值可以使我们手头拥有的那点货币更好地流通,可以引出窖藏的货币。 在三四个月内逐步降低货币价值,不仅会带来相同的效果,而且还会带来其他好效果(参看第21、22页)。我们有理由认为,如果把货币的价值降低到英格兰货币的水平,如果输出、输入以及国外开支保持不变,则汇兑率将对我们有利,从而将出现贸易顺差。

    还有另一种赞成提高币值的理由,那就是:输出我国的某些货物带来的利润不够多,因而没有人输出这些货物。举例来说,如果在苏格兰价值100镑的毛呢在荷兰价值120镑,则我国的商人将不会为了20%的利润输出毛呢。但是,如果币值被提高20%,而货物价格保持不变,那么以前购买100镑毛呢的钱现在就可以买到价值120镑的毛呢。而且,这些毛呢在荷兰将价值144镑,所以,提高币值将增加利润,进而将促进出口。

    这实际上和下面的情况一样,一个商人拥有100种不同的货物,其中90种可以赚得30%的利润,剩下的10种货物只能赚得20%的利润,于是他便把衡量货物的尺度增大1/4,按照从前的价格出售所有这100种货物。既然玩弄这种花招的商人将遭受严重损失,提高币值的国家也必将落得同样下场。

    由于同一原因,如果允许所有货物免税输出的话,则我国将遭受巨大损失;根据各种货物在国外的价值的大小,有些应该免税,有些则不应该免税。

    鼓励利润不高的货物出口,切实而稳妥的方法是退还税款。举例来说,如果运往荷兰的毛呢只能带来20%的利润,那么退还10%的税款就会促进毛呢的出口。向商人退还税款,并不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制造商或出口商得到多少,国家也就得到多少。

    退还税款是迄今人们所知道的鼓励出口的最佳办法。用10 000镑或15 000镑来退还税款,很可能会使出口额增加100 000镑。而且国家并不会损失掉这10 000镑或15 000镑,因为如果是苏格兰人得到了退还的税款,那也就等于国家得到了退还的税款,和没有退还税款一样。当退还的税款取自政府支出时,能用于退税的钱必然很少,因为退还多少税款,就要从国王那里拿走多少现款。但是,如果设立一项奖励贸易的基金,则国家将促进贸易的发展,其出口货物的价格将低于不采取同样措施的国家。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国家必须有钱雇用人来生产出口货物。

    王政复辟时期,人们曾把银器铸成硬币,这样做不仅失掉了银器(每件银器的形状要占其价值的1/6),而且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多少货币。其原因是,在这之前国家已收回了一部分银器,王政复辟时期民间的银器并不很多。自那时以来,每年约用60英石白银制作银器,但其中大部分都被熔化或出口了,因而剩下的不多。进口的银器都为少数贵族所拥有,他们宁愿输出银器,也不愿把它们熔化掉,如果他们不把输出银器得到的收入在国外花掉的话,那他们输出银器对国家是有利的,因为在伦敦出售精致的银器得到的白银,要比在国内熔化得到的多。

    有人提议降低货币的成色,把由此而得到的利益给予银器所有者。假设掺杂其他金属的新货币面值被提高一倍,5先令的银器(加上其形状的价值实则为6先令)在造币厂可以换得10先令降低了成色的货币,但即使如此,人们也不会自愿地把银器送往造币厂,因为如果把5先令的银器拿到英格兰出售并通过汇票带回其价值,在汇兑率高于平价的情况下,将可以带来11至12先令(假设从该银器的造型上得到了6便士)。

    即使有必要把银器铸成硬币,也应该允许人们输出在国外可以卖得较高价钱的银器,条件是必须把获得的收入以货币或银块的形式运回国。

    有人提出,应通过减少对外国货物的消费和在英格兰的开支来控制贸易差额;从而贸易差额将对我国有利,在量入为出的情况下,我们将愈来愈富,而如果老是入不敷出,我们将愈来愈穷。

    用这种方法来控制贸易差额是有困难的。(1)取消所有或大部分进口,将大大减少王国政府的收入;英王陛下是不会恩准的,除非英格兰也采取同样的措施。(2)这样的控制不会被严格执行,一部分禁运的货物将被偷运进来。(3)我们的亲王住在英格兰,在那里就必须设置办事机构,既然亲王陛下拥有任免权,伦敦又比爱丁堡好玩,所以贵族绅士们将继续到伦敦求官觅爵或寻欢作乐。

    假设英王陛下准许实行这种控制,不管英格兰是不是采取相同的措施;假设这控制可以得到严格的执行,没有任何违禁货物输入;假设可以节省在英格兰的开支20 000镑,进口和国外开支共节省60 000镑;即使如此,我仍担心其他困难会使这种控制失去作用。

    (1) 假设我们去年的逆差为20 000镑,进口和国外开支的削减额为60 000镑。那些提议控制贸易差额的人也许认为,这样我们将有40 000镑顺差。实际上,由于银行超过库存现金向我们多提供了60 000镑钞票,并由于已假设去年输出了20 000镑,因而我国的货币在以后各年将减少80 000镑,货币的减少将使一部分从前有工作的人失业,从而出口额将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采用前面提到的那种方法控制贸易差额,我国的贸易逆差仍将进一步扩大。

    (2)进口40 000镑(按原始成本计算)货物并在国外支出20 000镑,减少了对本国货物的消费;对本国货物的消费减少多少,出口也就增加多少。但控制贸易差额会增加对本国货物的消费,因而出口将减少。

    (3)有些商人尽管出口某些货物获得的利润不是很多,但却一直在出口这些货物。然而,因为进口额从而进口利润将减少,所以他们也将不得不减少出口。

    (4)如果苏格兰不准进口其他国家的货物,或对其他国家的货物征收很高的关税,其他国家对苏格兰的货物也会采取相同的措施。

    假设我们能控制贸易差额,荷兰也采取相同的措施,那么,我们的财富增加,荷兰人的财富也会按同一比例增加,在这种情况下,50年以后苏格兰同荷兰相比,仍将和现在一样贫穷。

    假设有两个国家,它们生产的产品相同,人口相同,其他条件也相同;其中一个国家拥有货币100 000镑,每年的进口额不超过出口额;以致第一年的顺差为20 000镑,第二年的顺差为25 000镑,其余年份的顺差依此类推。另一个国家拥有货币2 000万镑,每年的进口超过出口,以致第一年必须输出货币100万镑来偿付逆差,第二年必须输出货币1 200 000镑,其他年份必须输出的货币额,依此类推。在这种情况下,后一个国家将很快变穷,前一个国家将很快变富。但是,如果拥有2 000万镑货币的那个国家缩减对外国货物的消费,则它相对于另一个国家来说将变得富强。

    在欧洲的总货币额中我国所占的份额极小,而贸易额的大小却依赖于货币的多寡,所以要改善我国的状况,只有增加货币数量,即使用其他方法可以改善我国的状况,增加货币数量也会大大促进这种改善。

    苏格兰银行是不会再增加多少货币的,其原因是,由于信用是自愿的,所以信用取决于货币的数量。而且,即使它没有停止支付现金,它的信用也不会维持很久。因为,苏格兰拥有的货币量保证不了有充足的银行券在市面上流通,以致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银行的费用和股东应得的利息。

    据说,苏格兰银行的股东打算向议会申请更多的特权。由于他们的意图尚未公开,我只能泛泛地说,如果授予该银行更多的特权,则它就不再是现在这种样子了,至少它不再是过去的那个银行了,因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将允许人们自由入股。

    根据议会的法令,银行成立时,人们可以自由入股。先认购者,先入选,到股金被认购完为止。假设苏格兰银行建立时,某甲、某乙和某丙因为感到入股的条件不够有利而没有入股,那么,只要已经认股的人能够根据议会法令维持该银行的营业,任何其他人就不能再入股,除非已认购者自愿出售自己的股票。但是,如果授予该银行更多的特权,则某甲、某乙和某丙以及其他人就会希望该银行开放账目,允许他们入股;同时,议会可能将允许提供同样抵押品的人也享有建立银行的特权。这样,苏格兰的每一个郡便都会建立起银行。如果授予苏格兰银行以新的特权,则其他能够而且愿意提供同样抵押品的人也要求得到这种特权,就很难加以拒绝, 特别是当国家需要的货币量超过准许苏格兰银行发行的货币量时,情况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