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二十四小时服务

弗莱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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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邦德乘电梯下来,走到灼热的大街上。

    他向右转,朝时代广场漫步而去。从“钻石之家”出来后,邦德在这座气派的褐色大理石房子前,停下了脚步。细细观察那两面不起眼的橱窗,上面挂着深蓝色丝绒窗帘。每一面橱窗中间陈列着一只钻石耳环,上面镶着一颗加工很精美的圆宝石,下面是一颗大梨形钻石吊坠。每一只耳环下面摆着一个很薄的碟子,形状就像一张金色名片,有一边是折下去的。每一个碟子上面刻着“钻石恒久远”。

    邦德情不自禁地笑了笑。不知道,是他的哪位前辈把这四枚金刚钻走私到美国的。

    邦德一路闲逛,想找一个有空调的酒吧,坐下来消消暑气,好好地喝几杯。初次碰面,对黑帮头对自己的表现很满足,至少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直接被轰出来。他发现驼背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爱做作又虚荣,一谈到斯潘氏黑帮就傲气十足。不过,他可不是个善茬。

    邦德走了没几分钟,突然觉得有人一直在跟踪自己。虽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迹象,但总觉得头皮发麻,开始有提防之心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走到一面橱窗前,他立马停了下来,不经意地回头看了看46号街。熙熙攘攘的人群正在慢悠悠地过马路,大部分人和自己一样,是在马路有荫凉的这一边走着。一切正常,没有人突然间躲进了门口,也没有人时不时地用手绢擦脸,这样就不会被人认出来,更没有人蹲下来系鞋带。

    邦德看了看橱窗里的瑞士表,转身离开,又继续闲逛。没走几步就停了下来,但一切依旧正常。他继续向前走着,向右转来到美洲大道上,在第一家店门口停了下来。那是一家女士内衣店,有一个穿棕色衣服的男人,背对着邦德,正在挑一款黑色蕾丝内裤,看起来有模有样地。邦德转身走过去,背靠一根柱子,假装懒懒散散地乱看着,却警惕地扫视着街道的四周。

    突然,有东西抓住了他的右胳膊,邦德没来得及掏枪。一个粗怒的声音喊道:“老实点,英国佬,不然我拿枪毙了你。”邦德觉得有什么东西顶在自己的腰部。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是警察?还是帮派的人?邦德低下头偷偷瞄了一眼,原来是一根铁钩钩住了自己的右胳膊。哼,原来是个独臂人呀!邦德一个闪电般的转体,弯腰躲闪到一旁,然后抡起左拳头,使出全力重重地挥过去。

    不料,对方用左手握住了自己的拳头,邦德遭到了重重一击。同时,对方的出手让邦德心中一亮,他根本就没有枪。接下来便是一阵久违的笑声,一个懒懒散散的声音说道:“没用哦,詹姆斯,早就抓住你了。”

    邦德慢慢直起身子,盯着对面那张笑嘻嘻的,像鹰一样的脸,半天都不敢相信,这人居然是老朋友菲力克斯·莱特,整个人也慢慢从先前的紧张中舒缓过来。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原来跟屁虫是你呀,”邦德后知后觉地说道,特别高兴能遇见自己的老朋友。莱特是一名美国特工,曾经多次和邦德一起出生入死。上次见他是在一家佛罗里达的宾馆里,当时他负伤全身裹着绷带,像一只蚕茧,躺在血迹斑斑的床上。“你这混蛋,在这里搞什么名堂呀?还有,你他妈的什么意思呀,这么热的天说谁是笨蛋呢?”邦德边说边拿出手绢擦脸,“还别说,真让你弄得紧张了一会儿。”

    “紧张!”菲力克斯·莱特哧哧大笑,“难道你刚才一直在祈祷,吓破胆了,连警察还是黑帮都分不出来了?”

    邦德笑着避而不答:“你这个奸诈的间谍,走吧,请我喝几杯吧,咱们一起细细聊聊。我根本不相信机会的说法,但事已至此,你就慨然请客吧。反正你们德州佬有的是钱。”

    “没问题。”莱特边说,边把铁钩迅速收起,装进外套右边的口袋里。他左手扯着邦德的胳膊,一起走到大街上。邦德注意到莱特现在走路一瘸一拐地厉害。“在德克萨斯,连跳蚤都富得有钱请得起猎犬陪他们玩。走吧,咱们去萨迪餐厅,就在街对面。”

    莱特领着邦德直奔二楼,绕开了下面一楼的时尚餐厅,那里是影视明星和知名作家们就餐的地方。上楼时,他的腿瘸得越来越明显,只得一直扶着扶梯,邦德在旁边一言不语。他们选了一个角落的位置,餐厅开着空调,很清凉舒服。邦德去洗手间洗手时,才从刚刚发生的一切中回过神来。在上次的任务中,莱特失去了右臂,左腿变瘸,右眼上面和发际线之间有轻微伤疤,看来是做了大范围的移植手术,其他地方都没变。他灰色的眼睛里毫无沮丧,一头麦黄色的头发,没有一丝灰白。在莱特的脸上,根本看不出一丝因为残疾而流露出来的痛苦。但是,在这短短几步慢行中,莱特却一路沉默寡言,不再健谈。邦德猜想是不是因为莱特自己受过伤的缘故,还是因为他现在执行的任务。肯定不是这样的,估计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莱特为他点了半杯的淡味马提尼鸡尾酒,上面飘着一片鲜柠檬片。邦德冲他笑了笑,居然还记得这么清楚,然后端起来尝了尝。味道美极了,但是他没有品出来这是苦艾酒。

    “产自克雷斯塔·布兰卡公司,”莱特解释道,“是国内加州的一个新品牌,喜欢吗?”

    “我从未喝过这么好的苦艾酒。”

    “我已经擅自做主帮你点了一份熏鲑鱼和一份红烧里脊牛肉,”莱特说,“他们这里有美国最上等的牛肉,红烧里脊牛肉是最鲜美的。牛排是剔骨后,直接切下来的鲜肉,然后加热烤熟。合你胃口吗?”

    “你说了算,”邦德说,“我们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对彼此的口味早已熟知了。”

    “我吩咐他们慢慢做,”莱特说。他用铁钩在桌子上轻轻敲了敲,“来,我们再要一杯马提尼如何,不过你得告诉我一件事,必须老实交代。你找我的老朋友沙迪·特里到底是为何事?”他向服务员点了酒,然后凑向前坐着,等邦德回答。

    邦德喝完第一杯酒,点了一根烟。他在座位上转了转身,旁边是空桌子,然后又转头看着莱特。

    “菲力克斯,那你得先告诉我,”邦德轻声说道,“你现在是为谁效力呢?还是中央情报局吗?”

    “不是,”莱特说道,“断了一只手,我不能再拿枪了,他们就让我做文案工作。可我说我还是想去户外工作,他们也欣然接受,还给了我一笔很丰厚的抚恤金。后来,我去了一家私家侦探公司那里,他们给的薪酬蛮高的。你也知道,这些人都是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所以,我现在是一名私家侦探,平时乔装打扮一番,便能查询跟踪获悉一切。不过很有趣,现在和他们这帮人处得还不错。等将来卸任后,我还可以得到一笔退休金,他们还会赠送我一块黄金表,夏天还能变成绿色。我现在负责调查赛马比赛,比如调查给马服违禁药品,赛马作弊,马厩夜间执勤这些。这工作不错,可以让你跑遍全国各地。”

    “听起来不错,”邦德说道,“以前都不知道你对马还有研究。”

    “我没有那个本事,”莱特承认道,“不过,学起来很快,其实你真正要打交道的是人不是马。你呢?”他低声问道,“还是以前的老雇主吗?”

    “是的。”邦德说道。

    “这次也是为他们执行任务吗?”

    “是的。”

    “做卧底?”

    “对。”

    莱特长叹了一口气,若有所思地喝了一小口酒,“好吧,”他最后说道,“如果这次任务跟斯潘兄弟有关,那你真是个蠢货,竟然单枪匹马地行动。我真是疯了,居然和你这么一个危险人物一起吃午餐。不过,我还是会告诉你为何今天早上我在沙迪的地盘秘密观察的情况,或许咱们还可以相互帮助。当然,只是咱俩个人的私下交情,和各自所效力的机构无关。好吗?”

    “菲力克斯,我愿意和你一起搭档,这你是知道的,”邦德很严肃地说道,“但是,我现在仍然在政府机关做事,而你或许主要是为了同行间的内部竞争。因此,你我虽各事其主,倘若为的是同一只猎物,我愿意跟你一起合作。所以现在,”邦德疑惑地看着这个德克萨斯人,“若我没猜错的话,你是不是对这匹脸上有浅色斑,白色的四只小腿,名叫‘闭月羞花’的马感兴趣?”

    “是的,”莱特说,脸上并无一丝惊讶,“周四在萨拉托加参加赛马比赛。可是,一匹赛马跟大英帝国的安全能扯上什么关系呀?”

    “有人告诉我到时候押它,”邦德说道,“可以赢一千美元,好掩盖另一项完成任务所得的酬劳。”邦德边说边吸了一口烟,“今天早上,我坐飞机来到美国,给斯潘先生和他的同伙们带来一批价值十万英镑,还未经切割加工的钻石。”

    莱特眼睛眯成一条细缝,很惊讶地轻轻嘘了一声,“好家伙!”他很崇拜地说道,“的确,像是在大机构做事的人,我对它感兴趣因为它是替身的缘故。周四必赢的赛马根本不可能会是‘闭月羞花’,在最后三次赛跑中,它连名次都没有,最后,它被枪毙了。可是,又有一匹马叫‘霹雳火花’,碰巧也是脸上有浅色的斑,白色的四只小腿。然后他们让它变得胸脯很大,明显的膨胀症,还有其他多处微小的不同。他们花了一年多时间来完成这个。在内华达州一片荒野处,斯潘兄弟有一家专做这种工作的农场。他们估计是要捞一大笔了吧!这场比赛场面很大,赌金估计要达到两万五千美元了。他们可以用它,来比赛一次,或是十次,甚至十五次,总之,绝对可以大赚一笔。”

    “所有美国的马嘴上不是都有刺青的吗?”邦德说道,“他们怎么避开这个的呢?”

    “先给‘霹雳火花’移植新的皮肤,然后再把‘闭月羞花’嘴唇上的刺青复制过去。这种刺青花招早就老掉牙了。据私家侦探公司的调查,赛马俱乐部现在开始采用‘夜眼’来辨别牲口了。”

    “夜眼是什么?”

    “就是马膝盖里面的老茧,英国人叫作‘马栗’。虽然每匹马的马栗不一样,就像人的指纹一样,但这依然是换汤不换药。他们本来要给美国所有的赛马都搞这东西,可是,发现帮派那边早已想出酸化的破解之法。警察永远都抓不到这些强盗。”

    “你怎么对‘闭月羞花’这么了如指掌?”

    “敲诈出来的,”莱特很兴奋地说道,“在处理一个毒品案子时,所有的不利证据都对准斯潘帮派手下的一员小将。所以,我就告诉他要想活路,就乖乖地交代这次赛马作弊的一切内幕。”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先静观其变,周日去萨拉托加,”莱特神情一亮,“对呀,你和我一起去吧?咱们开车去,到时你住我那里,萨加莫尔酒店,非常豪华的哦。再说了,你总得有个住的地方嘛。白天我们最好不要一起出门,免得被他们发现,晚上我们可以碰头。你觉得怎么样?”

    “棒极了,”邦德高兴地说道,“真是太好了。哎呀,该死的,都已经快两点了,咱们快吃午餐吧,再跟你说说我的故事结尾。”

    熏鲑鱼产自新斯科舍,根本不能跟苏格兰的相提并论。红烧里脊牛肉,和莱特说的完全一样,特别鲜嫩柔软,拿刀叉就能切着吃。邦德就着法式色拉酱,吃了半颗鳄梨,午餐吃完后,他又惬意地喝了一杯浓咖啡。

    “大概就是这样。”邦德终于一边忙着吃,一边细说总结道,“所以,我猜应该是斯潘兄弟在做走私,他们名下的‘钻石之家’负责货物销售。你怎么看呢?”

    莱特用手拿出一根好彩香烟放在餐桌上,然后借邦德的郎森打火机点燃它。

    “听起来很有可能是这么回事,”他同意邦德所说的,停顿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说道,“但对于这位塞拉菲莫的哥哥,杰克·斯潘先生,我不太了解。但倘若杰克·斯潘就是 ‘塞伊’,我们就是老相识了。我们有这帮暴徒的所有记录,在这些档案中,我还看到过蒂芙妮·凯丝的资料,她本是个不错的孩子。这些年来,从进帮派就一直不被重用,是个边缘人物,从她生下来就没过过好日子。她母亲曾经在旧金山经营一家非常奢靡的妓院,生意做得还好。直到有一天,她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不再向当地帮派交保护费了,而是交给当地警察,估计也是认为他们会保护她。唉,她真是疯了。所以,一天晚上那帮混蛋带了很多人,把妓院砸了个稀烂。没有碰其他任何的姑娘,却轮奸了凯丝小姐。她当时只有十六岁,所以不要惊讶,自此之后她再也不想信任任何男人。隔天,她找到母亲的保险箱,砸开后拿着所有钱,最后一个人远走高飞。她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异地谋生,做过各种小工,像贮物室女郎、舞女、摄影模特、服务员,等等。一直到她二十岁,生活还是不如意,她开始借酒消愁,住在一间佛罗里达群岛的出租房里,终日酗酒,往死里喝。那里的人都叫她 ‘醉美人’。有一天,一个小孩掉进了海里,她跳下去救了他,报纸上登了她的事迹。有位富婆在报纸上看到她的义举后,特别喜欢她,让她加入了 ‘匿名戒酒会’,其实形同绑架,又带她环游世界。当她们走到旧金山的时候,蒂芙妮趁机溜走,又重新回到她妈妈那儿,和她住在一起。那时,她妈妈已不再干老本行了。但好景不长,她永远都不想安定下来,觉得生活太寂静无趣了。所以,她又去了里诺,在哈罗德俱乐部工作了一阵子。玩游戏的时候,塞拉菲莫遇到了她,对她一见钟情。她洁身自好,不愿与他上床,这让塞拉菲莫更增加了对她的好感。所以,给她在拉斯维加斯的冠冕大酒店里,安排了一份工作。过去的一两年里,她一直待在那里。我估计,她在负责欧洲片区的业务。但她本性是一个好女孩,只是那些混蛋让她的人生变得没有希望。”

    邦德脑中又浮现出那双深邃的眼睛,满目沮丧地在镜子里看他的场景,他仿佛又听到寂静的房间里,播放着的曲目————《枯叶》。“我喜欢她,”他很直白地说,觉得菲力克斯在用一种猜测的眼神看着他。邦德看了看表,“好了,菲力克斯,”他说,“看来我们是盯上了同一只老虎呀,只是下手的地方不一样而已。我们两面合击,到时候肯定会很有好戏的。不过,我现在得走了,先去好好补一觉。我住在阿斯特酒店,周日我们在哪里碰面呢?”

    “最好不要在这个片区,”莱特说道,“咱们在广场外面碰头。到时早点出发,免得道路堵车。九点钟,出租车车站碰头,旁边就是出租马车的地方。要是我迟到了,你可以先在那里学习一下如何识马。等到了萨拉托加会很有帮助的。”

    莱特付完账,他们下了楼,走到满是烧烤的大街上。邦德拦了一辆出租车,莱特没让邦德搭他一程,而是关爱地拍了拍邦德的肩膀。

    “詹姆斯,还有一件事,”他的语气很严肃,“也许你瞧不起这些美国帮派的人,像死亡间谍还有其他你交过手的。但是我得告诉你,斯潘暴徒他们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的机构很厉害,尽管名字听起来很滑稽,还有保护伞庇佑。在美国现在就是这样的世道。我没有其他意思,他们真的是一帮惹人厌的恶棍,你的工作也是臭不可闻。”莱特放开邦德的胳膊,看着他上了车,又把头伸进去。

    “知道你的工作臭在哪里吗?你这个蠢蛋,”莱特兴奋地问道,“一股甲醛和臭野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