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我的第一本著作

吉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77读书网 www.777du.com,最快更新吉本自传最新章节!

    我写第一本著作《论文学研究》的打算,起因于想改正文学研究无用的思想,就是想辨明一项心爱的研究工作其目标是正大的,并且赞扬这目标。我的观念局限于法国,而在法国,一个爱好智慧的时代却将希腊、罗马的学问和语言忽略了。守护这类学术的铭文学会,在巴黎三个王家学会中降落到了最低的地位:我气愤地听人说,记忆力的运用,记忆的唯一价值,已被更高级的想象力和判断力所取代了。我有雄心想用我自身的实例,同用我的告诫一样,证明一切心智上的能力都可以运用于、并且显示于古代文学的研究。我开始选择并藻饰从阅读古典作品所见的各种证据和说明。我那本书的开首若干页或若干节,是在离开洛桑之前草就的。旅途中的奔走,以及到英国后最初几个星期的生活,一直都很匆忙,结果把认真探究的思想全部搁起了。但我的目标始终悬在我的眼前。在我到伯里顿住下度夏之后,荒废了不过十天,即从七月一日到十一日。大约花了六个星期,我的那篇文章就完成了。

    一名关在彼得斯菲尔德的法国囚犯替我誊成一份漂亮的抄本,誊好后,我立即为我这第一本作品寻找评阅者。一个作家是难得从自我赞赏那种靠不住的报偿中得到满足的;而一个不了解世界、也不了解自己的青年,则必然要求用某种比他的自我衡量少一点偏颇的衡器来称量他的才能。所以我的举动是自然的,我的动机是值得称赞的,我之选中马蒂博士(1),是适当而且幸运的。马蒂博士出生于荷兰,但从家世和教育上说来,不妨把他看作法国人。可是他因为开业行医,定居在伦敦,又在不列颠博物院有他的职务。他的名望是从十八卷《不列颠杂志》理所当然地得来的,他几乎只凭一己的力量支持这杂志,不屈不挠,获得成功。这份地位不高但却很有用处的刊物,一度曾以培尔的才华和勒克莱尔的学问而显得很威严。而马蒂的兴趣、知识与眼力,也没有使它失去光彩:在六年之中(一七五〇年一月到一七五五年十二月),他对英国的文学状况表示出一种真挚、悦人的观点;而且,跟他所抚养的那刊物气势汹汹的作风大不相同,他以一个抚养者的温和持重的态度掌握批评量杆。《不列颠杂志》的这位创办人有时很想取得诗人和哲学家的声望。他的文笔纯净优美;从他的品德说来,或者即使从他的缺点说来,他可以列为封特涅尔派(2)最后门徒之一。他很快速、很客气地回答了我的第一封信:经过一番细心审阅,他写了一些指摘和许多赞许的话,将稿本退还给我。当年冬天我去伦敦时,我们有几次亲切坦率的谈话,讨论了这文章的题旨和写法。在我到伯里顿的短期逗留中,我根据他的恳切劝告,重新检查了我这文章,删掉了三分之一,增添了三分之一,又修改了三分之一,然后加上一篇短短的序言,那是在一七五九年二月三日写成的。不过由于我怀有初出茅庐者的怯弱心理,仍然不敢拿去付印:那文稿安安稳稳地收藏在书桌里。

    两年时间悄悄过去了,到一七六一年春天,我服从了父亲的权威,而且像个虔敬的儿子,心甘情愿地照他的意思去办。(3)这决定是受到了欧洲局势的影响的。大约在这时候,交战国家已经提出并接受媾和建议。我们英国参加奥格斯堡会议的全权代表业已派定,不过这会议没有开成。我希望作为一名随员或秘书跟随他们出国。我父亲满有信心地认为,这本证明我有若干文才的书,可以引起公众对我的注意,并且赞同我的朋友们对我的揄扬。我将此书最后校改一遍之后,就找马莱特先生和马蒂博士商量,他们赞成我的打算,鼓励我马上付印。马莱特先生听我读了原稿,从我手里将稿本取去,交给贝克特,用我的名义跟他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毫不苛求:我只要求送我一定数目的书籍;同时,在不让版权的条件下,我将印书费用和售书利益全部归于出版商。马蒂博士在我离开伦敦时,担负了校对刊样的任务。他还插入了一篇写给作者的措词典雅的捧场信,事先并未告诉我。不过信的写法非常巧妙:万一捧场失败,可以把褒美的话归因于他以朋友关系纵容了一个年轻的英国绅士冒冒失失地作了此番尝试。

    这本书以十二开小本子出版,在书名《论文学研究》下面,标明“伦敦贝克特与特翁德公司,一七六一年”。卷首题献给我父亲的献辞,是一套按照惯例的致敬话,写于五月二十八日。马蒂博士的捧场信,所署日期为六月十六日。六月二十三日,即在我随汉普郡民兵队伍出发前两天,我在阿雷斯福收到第一本样书。

    这本书在风格上和情趣上完全是外国的,难怪在国外所得的成功胜过国内。法国及荷兰的刊物上的大量摘引、热烈推赞以及美言预测,使我感到高兴。就在第二年(1762年),这本书有个新的版本(我想是在日内瓦出的)扩大了声誉,至少是扩大了流通。在英国,人们对待这本书却很冷淡,读者很少,很快就遗忘了:只有一点微薄的印象慢慢地散了开去。出版商嘀咕着,而作者(要是他的感情更敏锐些的话),则是大有可能因为英文译本的重大错误和行文枯燥而悲哭的。十五年后我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的出版,使人们又想起了我这第一本著作,于是竭力往书铺寻购《论文学研究》。贝克特要求重印这本书,我表示拒绝,却由都柏林书商的一种盗印本部分地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待到有一本原版本在市场上被发现时,两个半先令的原价竟然抬高到一几尼金币或三十先令的吓人价格。

    我不厌其烦地陈述了我的第一本书出版时的琐细情况和前因后果。这是一名学人一生中一个难忘的纪元,他在这里大胆地呈露了内心的尺寸。他的希望和恐惧由于自尊自大的思想而大大增加,一时之间他认为全人类都在拿眼睛盯着他的形象和行为。不管目前我的声誉如何,这声誉不再是从最早的这篇文章得来的了;而且在二十八年岁月过去之后,我可以用没有偏私的眼光,几乎还可以用一个陌生人的超然态度,赏鉴我的少年作品了。凯吕斯伯爵在他给埃尔丰夫人的回信中称赞我这文章,或者是假意称赞说,“吉本先生读了无数书籍,而且读得很好。”可是,说来丢脸!当时我的腹笥是狭窄而又浮浅的。假如让我随便举述希腊名家的姓名,我真正直接熟悉的人,只限于拉丁文古典著作上所见的。我这本书最严重的缺点,在于含义晦涩和行文支离,总是叫读者觉得读起来太吃力,而且往往抓不到要点。书名所用“文学”一词,没有给予精确适当的界说,随便地使用在多种意义上。有不少历史的、批评的、哲学的议论和例子,相互堆砌,没有条理或连贯。如果除去开首几页不算,其余章节都可以任意颠倒或换位。许多段落往往故作艰涩,正是“简洁煞费心力,晦涩唾手而成”;也许原是一点普通的思想,却要求用格言式和神签式的简短语言来表达它。唉!模仿孟德斯鸠的文体,得到的是多么不幸的结果啊!不过这种晦涩有时产生于作者思想中光明与黑暗的交织;产生于一种偏斜的光线,它只照射到物体的一个角落,而没有照到全面。

    作了这样适当的自白之后,接下来我敢说,这本书对于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作者是带来光彩的,他读书有鉴别能力,思考能自主自由,能用一种外国文写出活泼优美的文章。对于早期罗马史著作和依撒克·牛顿爵士新的编年方法的卫护,形成了一种华而不实的论点。对于维吉尔《农事诗集》有爱国热忱和政治性的构思,则是作了适当表述的;大凡足以给这位诗人和这部诗集提高其尊严的任何可能的设想,都应当采取而不必严加挑剔。一种哲学精神的若干曙光启发了我对研究历史与人类的一般看法。我并没有不喜欢探究多神教众多神祇的起源和性质,不过对此当待有了较成熟的判断之后再作说明了。总的说来,我不妨拿一位非常卓越的美术家衡量其早期绘画时所说的话,用到我的第一本著作上来。我的朋友乔舒亚·雷诺兹爵士(4)看了他青年时期所作的几幅肖像画,对我承认说,同他目前的作品相比,他是感到惭愧而不是感到得意的;又说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和这么多的研究,他认为他的进步比原来所想的大得多。

    我在洛桑用法文写了这文章的开头几节。法语是我日常谈话和做学问所用的语言,对我来说,用它来从事写作,比用我的母语还便当些。回到英国,我继续这样办,不是出于任何做作,也不是有意抛弃我的本土语言。不过假如我愿意多有一点英国作家的天然特点,那么我就可以逃脱某些反法国风的叫嚷了。假如我不听马莱特叫我在一本法文书前面加上英文献辞的劝告,那我也就显得始终如一了;而混用两种文字,竟像是在斥责我父亲不懂法文。用外国文写文章,可以解释为希望当个对外谈判人员,解释为想扬名在欧洲大陆上;不过我的真正动机,不消说是在奢望取得一个新的特出的名声,即以一个英国人而在法国作家群中占个地位。

    拉丁文原是因为教会业务上的应用而神圣化了的,又由于模仿古代作家而变得很精炼;在十五、十六世纪,欧洲学者利用了这种典雅的共同语言进行交谈和写作,但这一点方便现在已经逐渐放弃了。就现代来说,因为法国作家写作出色,法国国民有爱交际的风尚,法国君主势力强盛,以及法国有许多新教徒流放到国外,所以法语传播广泛。有些外国人就利用了这种共同语言向整个欧洲发言,德国就可以利用这种语言大讲它的第一位哲学家莱布尼茨和它的最伟大的国王腓特烈的权威性。英国则凭其正当的自尊心和有理的偏见而限制了语言上的交流,因此在所有阿尔卑斯山北面的这些国家中,我们英国人运用法语最不熟练、最不完美。威廉·坦普尔爵士和切斯特菲尔德勋爵(5)只在礼节上和业务上偶然用到法文,他们印在书本里的法文书简,是不会有人用为作文范本的。博林布鲁克勋爵的《流亡生活回忆录》中,有一篇随笔也许曾用法文印过,但他的声名现在靠的是伏尔泰的题词:“娴熟运用双方语言进行交谈。”从他用英文写的上卡罗琳女王的献辞和他的《论史诗》看来,似乎伏尔泰自己很想得到同样的恭维话作为回报。哈密顿伯爵(6)如果作为例外,那也不大公平。他虽则出生在爱尔兰,却是从儿童时代起就在法国受教育的。不过我对他长期住在英国,习惯于用英语谈话,却没有影响他在法语上那种轻松、纯净的独特风格,觉得出乎意外。我遗憾没有谈及他的英文诗歌,那是可以作为很有趣的对比材料的。归根结底,我不妨取用“第一自我在本国”等成语,不过我之探索这条无人走过的小径究竟有什么成就,只好留待我的法国读者去判定了。

    马蒂博士可以作为一个外国人,将这问题问他一下,可是他不从正面表示意见,而叫我自己答复:“我不相信你对认识一个英国人比琉卡拉斯认识一个罗马人还难些。”(7)我在巴黎的一些朋友对我更为宽谅,他们是将我当作乡下人看待的,或者至少是当作外省人;但他们是我的朋友和巴黎人呀。马蒂用暗示方法指出我的缺点:“这些明显的特点,这些大胆的比喻,这样牺牲标准而迁就感情,这样不重格律而重力量”,是青年人通有的毛病,并不是因为我不是法国人才有的。经过长时间的对本国语文的用功练习,我感觉到我的法文风格有了成熟和改进。

    上文曾经提到,我那《论文学研究》迟至我接受了军队职务之后方才发表。现在我想对参加军役的生动景象略作回忆,这些事情同我在任何其他阶段的学术和社交生活都是没有关系的。

    * * *

    (1)马修·马蒂:医生、作家,出生于荷兰,1741年到伦敦行医,1750年创办《不列颠杂志》。曾任王家学会秘书长、不列颠博物馆馆长。

    (2)封特涅尔: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家、诗人,著作很多,伏尔泰称之为当世最全面的天才。因此有不少人信从他,形成一个学派。

    (3)一七六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日记:“遵照我父亲的劝告,最后决定发表我的论文。”————原注

    (4)乔舒亚·雷诺兹:十八世纪英国肖像画家。

    (5)切斯特菲尔德:十八世纪英国政治家。

    (6)哈密顿伯爵:十七——十八世纪英国作家,以用法文写作而成名。

    (7)琉卡拉斯:古罗马名将,外出征略,功勋卓著,又曾任执政官。马蒂的这句话,意思是说琉卡拉斯认识罗马人很多。